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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即日起受理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即112年1月~112年7月期間)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申請。

2023-09-01

國際處即日起受理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即112年1月~112年7月期間)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申請。

1.本處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112學年度第2學期」(即112年1月~112年7月期間)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各校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申請資訊一覽表。

2.提出申請時請填寫「交換學生申請報名表」(電腦繕打)並備妥應繳交之申請資料於112年9月23日(六)下午4以前將申請文件紙本送至國際事務處。

3.交換學生申請審核程序說明:(1)校內初審:書面審查→(2)校內複審:通知面試→(3)本處公告獲提名之名單→(4)本處向外國學校提名並協助辦理申請交換學生程序→(5)正式錄取者收到外國學校核發之錄取通知書→(6)申辦簽證及出國前準備事項。

4.經姊妹校錄取者必須自行辦理訂購機票、申辦簽證,並依外國學校錄取通知內容所要求入學前應辦妥之證明文件(如健康檢查證明、海外醫療保險及財力證明等),本處將協助與外國學校聯絡窗口諮詢,或提供相關諮詢管道以提供即將出    國交換學生者更多相關準備資訊。

5.其他申請規定與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交換學生簡章。

6.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世界各國,本處將依據本國衛生福利部公告外國學校所屬國家或地區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及各姊妹校公告暫緩辦理交換學生出國作業。如學生自願出國,請務必於出國日前一個月簽署「自願出國聲明切結書」並將正本送至國際事務處存查。

7.業務承辦人:王小姐, 05-6313448. Email: chin5372@nfu.edu.tw

附件:

0.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1101020

1.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甄選學生赴國外研修作業要點

2.交換學生甄選簡章11206修訂

3.交換學生甄選報名表11206修訂

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一覽表11206修訂

5.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112

6.個資蒐集_聲明書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