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四年制及二年制﹙含重修生、復學生、轉學生﹚同學大家好,提醒大家:
★ 重修通過「社會責任實踐教育」課程後,請務必盡快主動至永續處辦理抵免流程,有抵免問題請至永續處辦公室洽詢。
★ 即日起,請進入eCare確認畢業審查課程內容與學分無誤,畢審結果若有異常,請洽詢教學業務組業務職掌點我,謝謝
申請說明:「社會實踐(一) 或(二)/ 服務學習(一)或(二)」課程抵免,請下載本信附件之「在地關懷學習組抵免表」後印出紙本、學校”歷年”成績單(紙本)、「eCare登錄後下載之抵免表」,至永續處辦公室->系辦->教務處辦理抵免
各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備註欄整理說明如下:重修生只要重修的課程名稱每一個字跟自己入學科目表中的課名沒有完全一模一樣,就要辦理抵免喔!
※ 111學年度入學生:修畢通過「服務學習(一)、(二)」方可完成本畢業門檻。重修生修畢通過「社會責任實踐教育」後可抵免服務學習(一)或(二)。
畢業門檻為:服務學習(一)、(二)
開課名稱為:服務學習(一)、(二)
※ 112學年度入學生:第一學年起上下學期各至少需修讀一門「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並於畢業前修畢;選讀「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三)、(四)」者,得免修「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一)或(二)」(系統會自動認列無須辦理任何流程),至多採計2學分為跨院6學分之畢業門檻,並可計入畢業學分(認列為外系選修學分依系上認可為準)。
畢業門檻為: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一)、(二)
開課名稱為: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一)、(二)、(三)、(四)
※ 113學年度入學生:修畢通過兩門「社會責任實踐教育」方可完成本畢業門檻。第一學年上下學期各至少需選讀一門課;選讀「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二、三、四)」者,得免修「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一)」(系統會自動認列無須辦理任何流程),並可計入外系選修及畢業學分。「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三、四)」至多兩門得認列入跨院6學分之畢業門檻。課程依本校抵免要點辦理,抵免後以少學分認列。
畢業門檻為: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一)
開課名稱為:社會責任實踐教育(一)、(二)、(三)、(四)
※ 114學年度入學生:修畢通過一門「社會責任實踐教育」方可完成本畢業門檻。第一學年須依本科目表選讀一門校訂選修課程,可計入外系選修及畢業學分。至多兩門得認列入跨院6 學分之畢業門檻。課程依本校抵免要點辦理,抵免後以少學分認列。
畢業門檻為:社會責任實踐教育(實踐)或(永續)
開課名稱為:社會責任實踐教育(實踐)、(永續)